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。今年以来,共有116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取自我改正措施后,实现了信用修复,提前移出“黑名单”,同比增长40%;超过1300件经核查未发现检举人反映的涉税问题,各地税务部门均依法出具了无问题税务稽查结论。
此外,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,今年6月,国务院公布了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。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。练奇峰表示,规定实施后,平台内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,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。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,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。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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